神學倫理拾穗塗鴉

Theological-Ethical Gleaning & Scribbling


模仿犯✖罪案訪談✖偵探小說✖基督教倫理

  最近馡剛啃完一本從中學圖書館借的,英國近年很夯的 YA 偵探小說 “A Good Girl’s Guide To Murder”(據說也要改編成 Netflix 影集)。看她讀的愛不釋手,熱切想和我分享更為貼近社群媒體時代的敘事推展方式,就好像看到當年那個嗜讀偵探小說的青少年的我,兩眼發亮的神情。

  當年讀的《模仿犯》是臉譜版本。封面簡潔,就是一副能面。記得是在服役的海巡軍官寢,某個半夜至哨所督導後的隔天,犧牲補眠時間一口氣讀完了。宮部美幸實在很會說故事,白描筆法一層層構築角色的內在樣貌,讀到欲罷不能。上下兩冊有一千多頁,讀起來卻一點都不覺厚重滯泥。

  這部小說已多次影視改編。雖然這次從角色的新增與人設調整,已經大略可知台版基本上是改動幅度頗大的二次創作,不過還是期待這樣的改作,至終會長成什麼模樣。畢竟小說的文字世界與映像化後的重心,多少都會有些不可避免的位移。

  從預告看來,影集似乎以九零年代台灣媒體處境下的「劇場型犯罪」為主要亮點。但當時我闔上原作小說時,心裡受到的撼動,更多來自書中對於人心深處罪惡的描寫,如何藉著重要人物間細膩互動,呈現出一幅表面平實卻深自暗湧的圖象;接著愕然驚覺,自己成長過程似乎也途經不少類似的險峻閘口,只是至終沒有跨過某些紅線罷了。

  當時讀完小說,也在某種意義上與自己剛完成不久的碩論連在一起。那些在各處監所與我面訪的重罪受刑人,以不同的反省姿態,與我分享自己某一向度的人生故事。他們踰越了禁忌的紅線,造成難以彌補的後果。不過,若誠實探問自己的內心,依然會發現坐在訪談室兩端的我們,其實沒有太多不同之處;都是血肉之軀,都仍會因為各自不同的背景與際遇,而在人生不同階段,遇見各種試探與誘惑。

  基督教倫理學家侯活士曾在一篇文章(McInerny Did It, or Should a Pacifist Read Murder Mysteries?)裡主張,偵探小說的道德意涵,是建立在關於地點與角色之豐富細節發展上,而這得以訓練實踐理性。亦即,知悉區辨善惡以發現「誰幹的?」,其中的複雜度——藉著反覆推敲真兇及作案細節,以測試、確認哪一個敘事才是「真實」的——就類似於要知道如何去區辨誠實與愚鈍。

  不僅如此,他更闡述此類小說的形上學意義,就在於:即便現實世界中充斥不公義,但小說仍然演示出一種近似基督信仰的信念——亦即罪惡會被更高的善所抑制,而我們可以持續安心的期盼,正義會得到伸張。因此,他直言所有思考並教導倫理之人,都應受教於此類小說,好鍛鍊想像力的功課。

  我想,偵探小說為世人展示出一種道德意涵深厚的生活樣貌,也凸顯了罪與公義的實質:犯罪者的罪行最終會被揭露,得以面對己身之罪惡,進而得以走上救贖之路;而在這個充滿暴力的現實世界中,想要活出一種非暴力的生活,就必須以基督十架上的寬恕為基礎。這或許也就是讀《模仿犯》這種類型的偵探小說,可以一再被提醒的事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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