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懸案與公義

懸案與公義

#二十六年的堅持

  1999年秋天,日本名古屋市西區一棟公寓裡,一名房東打算將自家柿子分送給隔壁租戶。當房東按門鈴未獲回應、推門而入時,眼前景象令人震驚:時年32歲的女屋主高羽奈美子倒臥血泊,頸部遭銳器多次刺傷,現場一片凌亂。她兩歲的兒子則毫髮無傷坐在椅上,手裡還拿著玩具。

  被害者的丈夫高羽悟,當時43歲,是房地產公司職員。妻子遇害時他正在公司上班,接獲警方通知趕回時,一切已無法挽回。

  警方趕到後確認,案發現場沒有財物被翻動的跡象,兇器不見蹤影,但屋內殘留著與被害者不同的B型血跡,還有一雙韓國製、約24公分大小的鞋印。血跡一路延伸至300公尺外的公園。警方成立專案小組,動員超過十萬人次調查,仍遲遲找不到兇手。這起命案最終成為懸案。

  多年來,高羽悟沒有放棄追尋妻子被殺害的真相。為了保留現場的完整,以便警方未來能重新勘查,他堅持不解約事發租賃住宅,繼續支付房租。二十六年下來,房租總計超過2200萬日圓(約新台幣438萬元)。

  屋內血跡早已乾涸,他就用地毯蓋著。假日時他會回到那間屋子,擦拭妻子收藏的松田聖子唱片,整理她的食譜筆記。他還經常四處在街頭派發傳單,希望搜集有用資訊,也希望大眾不要忘記這樁未解命案。

  這份堅持,終於迎來案件曙光。

  2025年起,一名69歲的女性安福久美子進入警方大規模調查視野。10月30日,她在自己的 DNA 比對結果出爐前夕,主動說出自己「再也無法承受良心的壓力」,表示自己與案件有關。翌日鑑識結果出爐,果然證實與當年現場血跡相符。

  身為長年關注懸案(cold case)的業餘犯罪研究者,沒有什麼比一樁懸案終於「解凍」更令人動容。我想那應該也是一種人性深處對公義伸張的普遍渴望。

  這起名古屋案件之所以能破,部分除了兇手的良心覺醒或自知法網難逃,也與日本廢除殺人罪追訴時效有關。如果沒有那次修法,這宗超過四分之一世紀的命案,早已因罹於法律時效而被迫封存。

  世界各地的刑事制度,對「時效」都有不同的詮釋。法律設下期限,是為了維護「法安定性」與「證據新鮮度」;但在某些案件中,它也可能成為公義的障壁(如韓國著名的「華城連續殺人事件」便是一例)。

  這一切的制度變革,背後都有許多受害家屬的吶喊與堅持。高羽悟除了以長期續租方式守護現場、保持與案件的關聯外,他也積極參與犯罪被害遺族組織「宙之會」,推動廢除殺人罪追訴時效。2010年,日本終於修法取消殺人罪的時效限制。當時他說:「只要法律還讓案件能被追查下去,我就會一直等。」

  同樣的修法精神,也出現台灣。台灣現行法規已將最重本刑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刑期的罪行,追訴時效延長至30年;若導致死亡,則無時效限制。

  說回那位向警方投案的安福久美子。她是高羽悟的高中同社團同學,據稱她曾在情人節送他白巧克力,卻未獲回應;也曾在大學時期出現在他的網球比賽。命案前一年,兩人還在同學會相遇短暫寒暄,得知彼此後來均已各自結婚成家。警方仍在調查她當年如何得知被害者住址,以及痛下殺手的動機——這是受害家屬和大眾此刻最想知道的。

  接獲破案通知後,高羽悟震驚表示:「我完全想不到會是她。」他同時感謝警方多年來不放棄追查。新任調查員去年四月交接此案時更曾向他表示,有決心一定會破案。

  「終於可以整理那間屋子,讓妻子安息了。」

#五十八年的終章

  無獨有偶,英國一件更久遠的懸案,也在日前迎來突破。

  1967年6月,居住在英國布里斯托的75歲女性 Louisa Dunne,被發現於自家臥室遭強暴殺害。警方雖曾採集近兩萬筆掌紋及指紋,但案情始終未能突破。

  直至2023年,警方重新檢視該案證物,並從被害人的裙布取得殘留體液的 DNA 樣本。2024年透過比對結果,鎖定嫌疑人為現年已92歲的 Ryland Headley。此人不但在案發時有地緣關係,過去也曾因多起竊盜、強暴年長婦女,入獄經歷洋洋灑灑。

  2025年6月,法庭宣判犯嫌的謀殺與強暴罪名成立,判處終身監禁且廿年不得假釋。據信,本件不僅有英國史上最年長的定罪謀殺犯,也是破案年限最久的懸案。

  此案得以解凍,不僅拜科技之賜,更是時間與記憶的見證。若當年證物未被保存、若英國制度未容許無時效追訴,真相或許仍被塵封。

#時間_科技_制度_人性渴望正義

  從布里斯托案到名古屋案,「時間、科技、制度」是懸案能否被解凍的三大面向:時間越長,證據保存與調查難度越高;科技進步則讓老舊證物有機會再生;制度則決定解凍後是否能進一步產出法律結果。高羽奈美子案與 Louisa Dunne 案無疑顯示,雖然等待漫長,正義似乎遲到很久,但當科技與制度配合,真相仍有機會浮出水面。

  科技的進步是突破關鍵。英國案中,警方透過保存多年的一條裙子中取得體液 DNA,最終比對出嫌疑人。名古屋案也同樣依賴 DNA 比對,確認嫌疑人涉案。

  其次,法律體制與制度變革亦起決定作用。英國的殺人罪並無追訴時效的限制,這讓 Louisa Dunne 一案能於超過半世紀後依舊起訴定罪。而在日本,為了這類長期未破的重大案件,2010 年日本政府修法,廢除殺人罪的追訴時效,使像高羽奈美子案這樣長期懸而未決、且在修法時追訴時效尚未完成的案件能繼續偵辦。這種制度變更,保障了許多懸案未來某時得以在司法上撥雲見日的可能性。

  在上述的外在客觀因素之外,或許更動人的是,懸案終得偵破的背後,受害家屬和偵查人員那股渴望正義而不願放棄的內在精神。正如名古屋案中那間長租的房屋,和偵查人員信誓旦旦要查到底的決心。

  然而,這兩個案子的故事也顯示,即使正義終得伸張,有時卻難免顯得遲緩且不完整。更何況,還有無數懸案仍在檔案櫃中冰封著,世間司法很可能永遠都無法使之真相大白。

  那麼,正義究竟何時實現?真能實現嗎?這樣一來,正義何在?如果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果真存在,為何祂容許懸案——如此令人難以接受的邪惡與苦難存在?

#懸案有公義?從有限歷史到永恆盼望

  是以,懸案也帶出長久以來的「神義論」(theodicy)難題。看到無辜之人被迫害或不公義對待;惡人卻沒有為此受罰,甚至反而享有尊榮、興旺。基督徒該如何看待?

  人的能力與目光何其有限。在某些個案中,真相與人間的正義或許真的會湮沒於時間長廊的某個角落。然而,既然最終的審判尚未到來,那麼神的公義即使未在今生完滿彰顯,亦非得以作為俗世的神義論任意置喙的客體。

  「有義人行義,反致滅亡;有惡人行惡,倒享長壽。」(傳道書7:15)

  對於加爾文而言,傳道者親眼見證這般人類社會的實證現象,反而剛好是個明證,可據以推論終末的公義審判必定存在(《基督教要義》,I.5.7, 10)。他進而引用奧古斯丁的著名論述:

  「若上帝在現世就罰每一個罪過,人就要以為最後審判時沒有什麼可審判的罪了。另一方面,若現世中所有罪過都未受罰,上帝的護理就會被認為不存在。」(《上帝之城》,卷一第八章)

  隱密的事乃屬天上的耶和華(申命記29:29),日光之下的一切歷史都在祂掌管之中。人若執意要求「現世賞善罰惡」的即刻報應觀,恐怕正是想要將神的權能加以框限。神義論的難題之所以存在,正表明這是人無法全然掌握的奧秘。神聖公義不必以人類經驗可見的樣貌展現;真正的公義,將在最終審判中,完全揭示出來。

  就人性而言,這樣的觀點看似嚴厲而近乎冷峻;但就永恆而言,卻是一種深刻的安慰。那是對被遺忘的受害者的記念,對等待者的回應,也是對人間不完全正義的終極成全。

#正義雖遲,公義終不缺席

  二十六年未放棄。超過半世紀追尋。從名古屋到布里斯托,這兩樁懸案的進展,與其說是司法勝利,不如說是一種信念的見證,更是上帝恩慈的護理之工。案件中那些閃現的堅持與等待,成為被人類罪惡所黯淡的歷史中,微弱卻真實的光。

  縱然我們無法保證今生的正義總能及時到來,然而正如奧古斯丁與加爾文所提醒的——上帝的公義雖不一定在此世即時顯現,至終絕不會缺席——而這必須人以終末性的眼光,方能存著盼望瞥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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