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學倫理拾穗塗鴉

Theological-Ethical Gleaning & Scribbling


兩個講座,兩項前提,兩種學術,一位上帝

  馬克斯韋伯在他著名演講〈學術作為志業〉(1917/11/7)末尾,強調理性化與世界的除魅(die Entzauberung der Welt)已使得公眾生活成為機械化算計,人透過計算便可以掌控生活的各層面,卻丟失了終極價值的永恆追尋。

  按韋伯的說法,這就是「我們這時代的命運」。他主張,從前所有通往真正「存在、藝術、自然、上帝、幸福」之道路的幻覺都已經消失。如此一來,學術作為志業還有什麼意義呢?他用托爾斯泰的話來回答這個問題:「⋯沒有意義,因為它對於我們唯一重要的問題『我們應該做什麼?我們應當如何生活?』並沒有給出答案」

  在韋伯的論述裡,現代自然科學透過理性化的過程,加諸人應該做些什麼的倫理誡命,目的都是為了從「技術面」掌控生活;但卻對「是否應該掌控」、「生命的意義為何」等終極問題,若不是虛幻地假定其存在,就是置若罔聞,完全懸置不理。他甚至也以如此的理性化過程來描述法理學:

  「它確信,只要是一方面根據強而有力的邏輯,另方面受到約定成俗的成規所約束的法理學思想,其所規則的都能夠適用,也就是當特定的法規和特定的解釋方法被公認為具約束力的話。至於是否應該要有法律,以及是否應該單單建立這些規則,法理學是不予答覆的;它只能夠指出:如果要有成果的話,那麼根據我們法學思想的規範,這些法律規則就是加以達成的合適手段。」



  我們必須留意到,歐美近代思潮雖然經歷世俗化或除魅化過程,但在實際進行公共政策面的考掘或探問時,卻無法只在政策表面的細節打轉(細節取決於政治力的妥協),而必須沿著具體政策所立基的理論,繼續回溯至抽象的上位或前提概念。正是這個回溯,才會發現根本難以斬除其終極價值採擇或此或彼的「神聖根源」。

  相較於台灣等非基督信仰文化圈,卻又在政治法律層面廣泛繼受西方體制的國家社會裡,要進行這種溯源與公共對話就有難度了。簡單來說,那就是一種無根的實用主義,連以往那種聲稱「中學為體,西學為用」的理想,都還搆不上邊。忽略根源僅求實用,既像隨風飄蕩的失根蘭花,也成了難以在地化的外來種。不僅法政領域,在許多學術領域裡亦然。

  這也部份解釋了華人教育圈裡,為什麼會瀰漫一種偏狹的實用主義觀點。高等教育學科被「有用」或「有價值」等市場標籤來定義,人文學科在此種不健康的結構下,普遍遭受被棄如敝屣的悲慘命運。當教育政策也依循實用主義、市場主義來挹注與分配資源時,那麼會培育出大批「只求有用,不論當否」、「知其然卻不知其所以然」的一代,也就不足為奇了。



  回到韋伯的論述。他一方面看似悲觀地認為「學術作為志業」沒有意義,因其給不出關於自身最終意義的學術解答(學術的最終意義成為其預設的前提,而這是無法以學術方法來證明的);另一方面,他又認為存在一種「拒絕宗教束縛之無前提的學術」,是以「否認神蹟與啟示」作為前提的(關於這種矛盾的定義,他自己也明確表示過,「沒有哪種學術是絕對沒有預設的」)。

  換言之,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個事實:關於學術的「前提」,在任何個別學科中都不可能不存在。差別只在於你接受/相信/擁有哪一種「無法以學術方法加以證明」的前提?吾人也必須公正地指出,韋伯加諸於神學的古老嘲諷「正因為不合理,所以我才相信」(credo non quod, sed quia absurdum est),並非僅屬於「犧牲理智的實證宗教人關鍵特徵」,而是為看似矛盾衝突的學術與宗教救贖兩領域所共享。



  這個從韋伯論證中得到的批判式理解,在距他於慕尼黑大學的講演將近廿年前,荷蘭神學家凱波爾(Abraham Kuyper)在普林斯敦神學院的史東講座(Stone Lectures, 1898)中,已有深刻闡述。

  凱波爾在第四講論及加爾文主義與學術的關係時,曾如此斷言:「每一門學科在某種程度上,都是從相信(faith)開始的。」他指出「兩種學術」之間,真正的衝突「⋯不在信仰與學術之間,只在對這宇宙的主張不同:今日存在的宇宙,是處於正常狀態,還是異常狀態⋯因此,相互衝突的不是信仰和學術,而是兩種學術體系,或者也可以說是兩種學術論述,雙方都有各自的信仰。相互衝突的也不是學術與神學,因為我們面對的是兩種絕對的學術型態。」

  凱波爾正確的觀察到,十八世紀以降,「宇宙正常論」漸漸佔據核心與主流位置。當時受到衝擊的「宇宙異常論」者,出現以下不同應對方式:(一)將所有學術都定為有罪,自己退回神秘主義帳篷;(二)從護教學角度自我捍衛;(三)從宇宙正常論的哲學體系中擇一接受,藉以維持基督教,卻將神學中的宇宙異常論要素(基督的身份與工作、聖經的權威),用理性與實證的篩子給剔除了。

  相對於上述三種走偏的方向,凱波爾在其講座中強調,各種學術都在上帝「普遍恩典」的保守下發展與積累;人得以透過學術研究,愈加認識這個世界,好踐履其於創造起初便受託的治理全地使命(創1:26, 28):「因此他曉得自己蒙召去盡一切智力查究地上的事,如同查究天上的事;並且蒙召去觀察大自然的奇妙、人類工業的產物、人類生活、人類社會與歷史,從中看見他所愛慕的神創造的秩序,以及祂的普遍恩典⋯⋯。」

  於是在神學的宇宙異常論觀點下,不僅學術本身得以回歸其專屬領域,也逐步發展成今日的言論自由、學術自由觀念。其更超越了「學術/信仰」、「學術/神學」的無謂對立,使真正的差異點(前提信念),被突顯在重生(regenerate)與未重生(unregenerate)的人類意識之間,並表現在三個要素上:「未蒙重生(born again),就不可能對罪有實質的認識;未歸正(converted),就不可能有信心的確據;少了聖靈的見證,就無法相信聖經。」



  凱波爾的忠告,尤應被基督徒學者謹記在心。不論基督徒所研究的是神學或其他學科,都必須持守這份不可動搖的前提。這前提並不是一個抽象、遙遠、冷冰冰的地基石,而是那「最崇高、最聖潔的恩賜」,也是「比生命更寶貴、更真確的事」。由此,我們心裡滿溢著對上帝的感激之情。

  這份熱情,也會展現在「我不同意你的觀點,但我誓死捍衛你表達的權利」上。面對試圖拆毀自身前提的各種敵意,基督徒學者「不該試圖藉由沮喪地抱怨,追求神秘的感受,或不合信條的行為,來讓自己的學術良心得著安慰」,因那無異於一種「把學術研究拱手交給我們的對手,還安慰自己說這並無大害」的鴕鳥心態。

  相反地,我們不僅要承認宇宙正常論者有自由按自己的前提,從事嚴謹的學術,更會試著效法他們富有才智、勇氣、忍耐、熱情與獻身的榜樣(以普遍恩典教義來解釋未重生之人裡頭的善),並且「回歸自己的思想原則,照著這些原則更新一切學術研究」

  「上帝親手在自然界這本書裡所寫下的神聖思想,因著咒詛而模糊了;然而聖經這副眼鏡,能幫助我們看清楚(decipher again)。」

  凱波爾如此的宣告,頗有阿奎那所強調「自然理性」及「啟示信仰」之間合宜關係的影子(理性作為前奏,信仰使之完美;參 ST, 1.2.2.1)。



  百餘年前的兩場講座,究其根柢雖然各自從不同「前提」出發,卻綜合成一幅圖像,這圖像依然對現今的基督教教育及學術有所啟發。

  自詡客觀無前提的學術知識,不僅自我規限了學術的功能範圍(知識無從提供生命意義),也促使公共與私人領域的倫理議論,成為抽離終極關懷的淺碟化算計。

  「現在我們才看得清,原來人類歷史並非一場殘暴性情的警世展覽,而是一段以十字架為中心、前後一致的進程。每個民族在這段進程中,都有各自的特殊使命,而世代累積起來的知識,也成了使萬民蒙福的泉源。」

  基督教信仰則賦予學術以終極意義的實質內涵,並以此內涵作為前提,持續耕耘學術;同時對於學術場上的那真正的對立陣營,抱持警醒與務實的態度,而非以「躲進小樓成一統」為自滿,以能促進學術上的實質對話與進步,有份於見證追求踐行人類共同善的普遍恩典。



發表留言